卖土地需要缴纳什么税
近年来,随着税制改革的推进,出售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义务也扩大了,除了印花税外,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而不再缴纳营业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出让的土地用交土地使用税吗?
对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收取费用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受让方需要从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的次月起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交付土地的时间,则受让方需要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义务。因此,对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单位来说,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或合同签订时间的规定,按照规定时间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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