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每次可以提取多少?
1.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2.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有哪些?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房屋产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贷款合同、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二手房的:其中一份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合同(含契税缴纳证明)、房产证、购房贷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借款银行出具的当期贷款余额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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