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增值税怎么算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时,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这意味着以旧换新需要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两个业务活动,销售额和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
对于增值税的计算,可以使用以下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具体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其中税率为应纳销项税额。
因此,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时,可以先计算新货物的含税销售额,然后根据税率计算应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根据收购旧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来确定。
如何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税收,由消费者承担。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等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乘以3%的增值税征收率。对于一般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再加上进项税额转出和上期留抵税额。销项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收入乘以17%的税率。
计税依据都是不含税销售收入,如果给定的销售收入是含税的,需要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销售收入可以通过含税销售收入除以(1+17%)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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